招生訊息
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
一、精彩課程:
二、重要日程(若有更動以最新公告為主):
1、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8月12日(一)止,逾期不受理。
2、 繳費通知:113年8月16日(五)起E-mail寄送。
3、 繳費日期:113年8月16日(五)~113年8月23日(五)止。
4、 上課日期:自113年9月2日(一)開始上課。
*請注意報名期限,因作業關係及公平起見,逾期不再接受報名。
《詳細報名流程及課程訊息請參閱招生簡章》
三、招生簡章:
- 招生簡章 (含詳細課程簡介、報名方法說明、報名表格、詳細規定…)
四、報名方式(您可選擇書面報名或網路報名):
● 書面報名:請將『學員基本資料表』以郵寄(郵戳為憑)或親自送件至:新竹市(30013)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工工系R802,推廣教育辦公室收。
五、繳費方式:
- ATM轉帳
- 超商繳費
(如課程確定成班,請依指示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)
六、上課地點:
清華大學工程一館 (詳細地點屆時請參閱上課須知)
七、聯繫方式:
承辦人員:謝小姐
電話 :03-5742935
e-mail:wwshieh@mx.nthu.edu.tw
地址: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(光復路大門口進入後左側最高的建築物即是)
八、備註:
1.每人每學期選讀科目最多以三科為限。
2.每門課限額30名為原則,報名人數若超過招生名額,依報名完成之先後順序審查、錄取;如各課程報名人數未達開課人數時不予開課,本系保留相關開班權利。
3.修業合格者,由本校頒發學分證明書、不授予學位證書;如考取本系碩士在職專班,可依辦法抵免應修畢業學分數。
4.退費方式:繳費後如欲取消課程,檢附退費申請表及收據以書面提出申請。退費額度按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」規定實施。
2.每門課限額30名為原則,報名人數若超過招生名額,依報名完成之先後順序審查、錄取;如各課程報名人數未達開課人數時不予開課,本系保留相關開班權利。
3.修業合格者,由本校頒發學分證明書、不授予學位證書;如考取本系碩士在職專班,可依辦法抵免應修畢業學分數。
4.退費方式:繳費後如欲取消課程,檢附退費申請表及收據以書面提出申請。退費額度按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」規定實施。
未於截止日期前繳交必備文件及登錄資料者,將視同未完成報名。